只因元的磅检修费用支付问题,被告人肖某打了检修人员金某某一耳光致其耳膜穿孔。近日,万载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经查,年8月5日下午,地磅检修人员金某某来到县某化工厂检修地磅,后因元地磅检修费用的支付期限问题,与被告人肖某引发纠纷,被告人肖某打了被害人金某某一耳光,导致被害人金某某左耳鼓膜穿孔。经鉴定,被害人金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该案移送起诉后,万载法院了解到被告人肖某系县某化工企业的经营者,企业有工人数十名,其中大部分为农民工。考虑到企业经营者的人身自由直接关乎企业的经营发展与职工的稳定就业,于是一方面对该名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肖某取得了被害人金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肖某主动投案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与被害人金某某达成刑事和解,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肖某感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道:“感谢法官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不仅挽救了我,更挽救了我的企业,今后我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万载法院对企业经营者慎捕慎用监禁刑的原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对疫情期间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复苏与发展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来源:万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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