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底抽薪-无罪辩护之成功案例
张三与李四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在一起,张三殴打了李四头面部一拳。经法医鉴定,李四耳膜穿孔,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张三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案件很快就移送到了检察院公诉科。
此时,张三才委托辩护律师。律师详细查阅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张三对自己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按照常规的辩护思路,该案下一步主要就是积极寻求与受害人达成和解,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以便法院判决时能够适用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用釜底抽薪的方式思考,如果受害人的轻伤构不成了,那么该案就不是刑事案件了,张三也就不负刑事责任了。律师又进一步发掘侦查材料,发现案发后的第43天,公安局法医出具了轻伤的鉴定结论。按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规定,鼓膜穿孔超过六周不能自行愈合的属于轻伤二级。再仔细审查伤情鉴定书,医院对李四的内窥镜检查,而内窥镜检查的日期为案发后的第36天。该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伤情鉴定书依据第36天的检查作出轻伤的结论是错误的,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辩护律师即将辩护意见整理成书面,交给了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一看即恍然大悟。该案被退回公安机关重新鉴定。结论不言而喻:李四鼓膜穿孔为轻微伤,公安机关遂自动撤销了案件,解除了对张三的取保候审措施。
该案之所以无罪辩护成功,就在于律师不仅要有兢兢业业的作风,见微知著,更要了解涉猎的相关知识。该案虽然非常简单,但如果辩护律师没有扎实的基本功和鉴真格物的敬业态度,很可能该案会让委托人拿钱消灾。毕竟律师的职责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山东清鉴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秀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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