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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学男生,因与一女生发生争执,在女生多次挑衅的情况下,忍无可忍扇了女生一记耳光,谁知该女生的耳鼓膜穿孔,后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女生向派出所报案后,经过派出所调解,该女生要求男生支付2万元赔偿金,男生女朋友的亲属认为太多,便没有支付,后来,女生将赔偿金降低至1.5万元,男生女友的亲属也认为不能接受,也没有答应,由于该男生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经过检察院批准后,对该男生执行了逮捕。
由于该男生属在校在读的大学生,如果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男生将会面临被学校开除可能,为了保全该男生的学籍,不被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男生的女友家,千方百计为其男友四处托关系、找熟人,加之社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一段时间下来,光找关系、托门子就花去了数万元,远远超出了男生未被逮捕时女生要求赔偿的数额。但是,由于苦无良策,只能到处请客送礼,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事情至此似乎有了一点点转机。但是,世事难料,就在案件有了点眉目,盼望着男生早日出来的时候,偏偏又遇到了奥运圣火传递至本市,一切可疑人等一律收监,更何况是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嫌疑人呢,无奈之下只有大把大把花掉银子之后,听天由命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有时为了节省点费用,到头来却付出了几倍的高额费用,还有的人由此付出生命。说这样的话,绝不危言耸听,前些年我曾经办过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犯强奸罪被判处了死刑,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弱智的女孩,平时也经常受到本村小混混的欺负,有一天三个小混混在喝完酒后,突然想萌生犯罪的念头,但又苦于没有钱,这时其中一个混混便提议去找那个弱智的女孩子玩玩,其他两人便表示同意,于是这三个小混混便一同找到了本村这个弱智的女孩,三个人对这个女孩子实施强奸并轮奸了该女孩。
奸完之后,这三个穷凶极恶的家伙还将该女衣服剥光,吊了起来,用酒浇在女孩子的下身,百般折磨达几小时之久......。由于该女孩智力低下,便向三个家伙索要三百元了事,但这三个家伙非但不给还将该女毒打一顿,该女在无奈之下找到了乡政府有关领导,有关人员听完该女的陈述后,认为事情重大,便报了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传迅了三个犯罪嫌疑人,三个犯罪犯疑人对所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于是,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经过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该三被告人已构成强奸罪、污辱妇女罪,三人以上轮奸且情节严重,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三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又维持了一审判决,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了死刑。这些事例,既说明了有时好心也能办坏事,同时也雄辩地说明了,“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
写于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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