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七月份,山西省教育厅就出台6条禁令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旨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零容忍”。然而,临汾向阳学校有小学老师依然顶风违纪,强行收取补课费,对班级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辅导。
学生补课是在尧都区屯里镇南焦堡村,一个家户的院子里进行。这所农家小院正是临汾向阳学校小学四年级四班班主任语文老师王牡丹的家。
临汾向阳学校两周放假一次,王牡丹就在放假的那个周日让20多个学生到她加补课,参与补课的还有四(4)班的数学老师,每位学生每个学期要给王牡丹缴纳元补课费用。补课当天中午在老师家吃饭的,再另缴元饭钱。
按学校要求,放大周(两周放假一次)的下午,小学学生是下午五点进教室上自习。可是在老师家参加补课的学生会被老师提前安排进教室,给予“加餐”。令学生家长气愤的是,孩子不去老师那补课,就会被老师区别对待。这明摆着就是课堂上故意不讲完、课后收了补课费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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